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雷山縣作為中國苗族歷史上大遷徙的集結地和中國苗族文化中心,以厚重獨特的文化,包括苗年在內的11項文化遺產登上了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殿堂。苗年是苗族一年中最重要的祭祀傳統(tǒng)節(jié)日,是苗家人的一大盛事,每年都有來自全國乃至全世界的游客到雷山參加苗年活動。圖為紅火熱鬧的苗年歡慶場面。
圖為澳大利亞巴特萊特等著的《東南亞的苗族人》一書的插圖。圖片說明說:“一個苗家女孩在老撾街頭市場上賣其手工藝品?!?(均為資料圖片)
在中國元、明至清雍正年間,隨著中央王朝對西南及南方各民族統(tǒng)治的逐步加強,民族壓迫的不斷加劇,苗族人民與中央王朝結怨也在加深。同時,明清以來,苗族地區(qū)的經濟雖然有了一定的發(fā)展,但由于歷史、地理、民族關系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苗族地區(qū)的經濟并沒有得到充分發(fā)展。于是,這樣的情勢迫使苗族繼續(xù)遷徙而移居東南亞各國,進而又散布到世界各地。
一些西方民族學人類學家在解釋“苗人”的族性等文化現(xiàn)象時,常常以西方的理論標準來衡量此族群的實際狀況,從而偏離了文化多樣性的主題,也因此遭到包括中國學者在內的多國民族學人類學家的反對。但在這些反對中,又往往居于本土的實際情況而忽略了那些已經融入到西方世界而發(fā)生變遷了的族群的狀況,從而把問題帶向了另外一個極端。實際上,對于“苗人”群體的族性情況,在不同的地域內應該包含著更為深層的含義。
“民族與族群”關系在東南亞各國“苗人”群體的呈現(xiàn)
在西方語境下,關于“民族”的概念,其本身的敘述有一個明顯的演變過程,即人——種族——民族——族群。民族指稱的人類共同體往往同時包含著人口及其傳統(tǒng)居住地,即“人和地域”這兩種因素。這兩種要素如果加上政府,就是國家。通過梳理“民族”與“族群”概念及其相關背景,可以看出這兩個概念具有很密切的關聯(lián)性,他們都是一種穩(wěn)定的人們共同體,但在內涵上卻存在著很大的差異?!懊褡濉币辉~,不僅包含著歷史、文化、經濟等因素,還蘊含著強烈的政治色彩。而“族群”則更多地側重文化上的認同。此外,在概念的外延上,“族群”相對于“民族”而言,其適用的范圍更為寬泛一些。簡言之,“一個族群可能是一個民族,也可能不是一個民族;而民族不僅可以稱之為族群,還可以包含若干個不同的族群”。
那么,“民族與族群”這樣的一種關系反映在東南亞各國“苗人”群體的信仰、習俗、語言文字、族群認同等一系列文化上,又是怎么一個呈現(xiàn)呢?
苗族從中國遷徙到越南、老撾、泰國、緬甸等東南亞國家發(fā)生于元、明、清時期。其中,較大規(guī)模的遷移有三次。據(jù)越南學者琳心的研究,第一次大約發(fā)生在距今300年前(17世紀中葉) 。大約有80至100戶的楊、吳、陸等姓的“苗人”從貴州遷入越南,到達今越南河江省同文縣、苗旺縣,然后再向西南方向移動。第二次是在距今200多年前,即18世紀的時候,大約有180至200戶的“苗人”遷入越南。有一支以王姓、李氏為主,進入同文縣境,另一支有王、李、宋、吳等姓的苗族遷到了老街的北河縣,爾后遷到他處。第三次遷入東南亞的“苗人”數(shù)目最多,大約在距今100年至140年前,有1萬多“苗人”從中國遷入越南的老街、河江、安沛和西北部等地區(qū)。這些遷徙到東南亞各國的“苗人”,由于到達時間較晚,且受到傳統(tǒng)生計方式的影響,一般多選擇在半山腰或者山頂居住,過著游耕的生活。不久,為爭奪土地,他們與東南亞各國當?shù)氐脑∶癜l(fā)生了沖突,并最終擊敗了原住民。
這些苗族群體往往聚集而居住,也有的支系與東南亞各大族群雜居在一起。比如在老撾,整個國家人口僅530多萬人。其中, 60%的居民為佬族,主要通行佬語。其他大約40%的居民屬于60 多個族群,而泰、佧、苗是其中比較大的少數(shù)族群。佬與泰主要聚居在湄公河沿岸平原和各交通干線沿線,多數(shù)信仰南傳佛教;而佧、苗則雜居分布在山區(qū)。但在這樣一個被眾多族群包圍之下而生存的“苗人”群體,其信仰仍舊與中國的苗族一樣,堅信多神信仰和祖先崇拜,這是文化的一種心理認同。
居住在東南亞的“苗人”族群使用的語言是川黔滇次方言,他們大多自稱“Hmong”,在他們的意識里只有“Hmong”而沒有“苗族”的概念。在他們的一些生活習俗里,仍舊保留著非常古老的文化傳統(tǒng)。比如苗年,一般在農歷10月進行。他們往往利用苗年向族群內部講述本族群的歷史,教育年輕一代或者商定各項事宜,以加強族群內部的團結、凝集力。又如殺牛祭祖,幾乎所有的東南亞“苗人”族群仍舊保留著這一傳統(tǒng)。雖然它的保存沒有像黔東南地區(qū)那樣完好,但從一些文化事象的展現(xiàn)中還是可以窺見這一原始的文化傳統(tǒng)的存在。除此之外,還有掃寨、祭龍等等,這在東南亞各國的“苗人”群體也有呈現(xiàn)。
總之,遷移到東南亞各國的“苗人”具有比較強烈的自我認同。一方面,由于歷史的根源性,使得他們在族源上找到了同根,進而自我的認定為同一種族;另一方面,又由于文化上的極大相似性。比如語言上,他們大多使用的是川黔滇次方言;信仰上,大多堅信多神信仰和祖先崇拜;生活習俗上亦一樣過苗年、殺牛祭祖等。因此,不管在客觀上,還是主觀上,便產生了一種對他者而自覺地“為我”。而這種“自覺為我”的認同又恰恰是構成“族群”的主要原因。此外,東南亞“苗人”除了在主觀上“自覺為我”以外,還往往在其他方面被其他群體所區(qū)分而為某一群人。比如在越南,越(京)是主體族群,占總人口的89%左右。迄今為止,越南官方公布的正式族群分類數(shù)目有54個,而“苗人”一直得到越南官方的承認,并列入統(tǒng)計中。他是越南第7大少數(shù)族群。1978年,越南政府召開了一次“苗人”會議,本族群代表一致同意使用自稱作為族名,漢語一般譯寫為“赫蒙族”。又如在其他東南亞國家的“苗人”,由于刀耕火種或者游耕狩獵生計方式的影響,使得這些“苗人”的國界觀念非常淡薄。他們時常游居于東南亞各地,或住山頂,或住深山密林,但惡劣的生態(tài)環(huán)境使得農作物產量極其低微,常常不能滿足人口增長的需求。因此,他們不得不依靠種植一些鴉片來謀生或者居住一段時間后,便又舉族外遷。故而在東南亞,有的人把“苗人”群體稱之為“山民”、“山地民族”,并視之為一個迥異于他們的族群。
不說這些稱謂是非與否,僅從這些族群之間的關系來看,“山民”、“山地民族”都是一個“他者認定”的稱謂。因此,關于東南亞“苗人”的“民族與族群”問題,雖然在其所屬的國家里被認定為某一族群而得到國家的承認,又或者作為一種偏見而存在于他者的認定里,它也蘊含了強烈的國家意志或者個人政治意識。但散居于東南亞各國的“苗人”,不管在族源認同、宗教信仰、心理素質,還是語言等文化上,都表現(xiàn)了強烈的自我認同感,它更多地強調“苗人”群體的文化性。因此,對東南亞“苗人”群體的界定,對文化的表述應該比政治的強調要多一些。
中國“苗族”與東南亞“苗人”族性之比較
“苗”源自他稱,早在堯舜之時,以武力將“三苗”中馬雚兜部落趕往南方,這部分苗族的先民便有“南蠻”的別稱。到商周兩代,仍沿用舊有別稱。漢代以后,除了荊襄、江淮尚有一部分苗族分布外,大部分苗族都聚居在今湘、鄂、川、黔毗鄰地區(qū)的武陵郡,他們與居住在這一地區(qū)的其他少數(shù)民族一起被統(tǒng)稱為“武陵蠻”。
唐宋以后,苗族社會的發(fā)展以及人口的繁盛在南方地區(qū)再度顯示了重要影響,從而引起了唐宋及其后來元、明、清歷代王朝的關聯(lián),各代中央王朝與苗族的關系日漸頻繁,對苗族的認識也有所加深。
于是,“苗”遂從若干少數(shù)民族的混稱“蠻”中脫離出來,作為一個民族的族稱重現(xiàn)于漢文文獻里。元明清時期,有關“苗”的記述比比皆是。因為苗族分布區(qū)域廣闊,且與別的少數(shù)民族雜居在一起,因此文獻里出現(xiàn)了“夷苗、仲家苗、侗苗、水冢苗、倮倮苗”等若干族名。實質上,這里的“苗”并非現(xiàn)代意義上的“苗族”,而是西南各少數(shù)民族的泛稱。在中國,苗族主要居住在貴州、湖南、湖北、廣西、廣東、云南、四川等省(區(qū)) ,其語言屬于漢藏語系苗瑤語族苗語支,大致分為湘西方言、黔東方言和川黔滇方言三大方言區(qū)。新中國成立后,根據(jù)苗族人民的自愿,將其族名統(tǒng)稱為苗族。
這樣的一個族稱,與中國其他55 個民族一樣,是經過國家政治認定的群體。首先,在政治上,包括在族稱命名原則上是平等的;其次,各個民族享有在一定區(qū)域內自治的權利及相應的其他一些政治權利,絕大多數(shù)少數(shù)民族都建立了自己的自治機關;第三,這56個民族成員的民族類別身份都是依據(jù)國家法律登記注冊的。所以,在中國語境下,從“蠻”到“苗”,再由“苗”到“苗族”,這是一個他者構建與自我認同相互作用的結果。它更多地強調其政治上的特性以及該族群所具有的權利,將之稱為苗族完全符合中國的現(xiàn)實。
而遷徙到東南亞各國的“苗人”,自元明清移居出去以后,就已經脫離了“中國”這一政治背景,雖然在他者的建構或者認定中,仍舊以一個民族的模式存在。比如在越南,“苗人”一直得到國家的承認,并列入國家的統(tǒng)計中。但是在其他的東南亞國家,“苗人”在他者的認定中卻又以“山民”、“山地民族”等族稱而存在。從這些他者的構建中不難看出,這些族性認定主要基于“苗人”居住地生態(tài)環(huán)境或者傳統(tǒng)生計方式等文化因素。而事實上,東南亞“苗人”的族性構建卻并非簡單如此。
自中國遷徙過去以后,由于他們保留著舊有的生計方式,使得他們時常游耕于東南亞各國。在他們的觀念里,對國家、國界的界定也模糊不清。但在族源、宗教信仰、語言、生活習俗等文化的認同上,他們可以追溯到來自貴州等地的先祖。他們有著相似的生活習慣,可以以川黔滇方言來進行交流,信奉多神信仰、祖先崇拜,并以“殺牛祭祖”等活動來作為聯(lián)結各部族之間的紐帶,借以加強各群體、各支系之間的團結等等。因此,在他者的構建和自我的認同中,東南亞“苗人”由于文化背景以及傳統(tǒng)生計方式等因素的影響,使其在政治上的界定表現(xiàn)得非常模糊,“自覺為我”的認同大多不分國家的界限。只要同為一個祖先,具有相似的語言、生活習俗、信仰等因素,便強烈地“自覺為我”。可見,東南亞“苗人”的認同與中國的苗族不同。雖然他們都是一個他者構建與自我認同的不斷過程,但前者更多地強調文化的因子。
“族群”比“民族”更適用于描述東南亞“苗人”的狀況
遷居東南亞各國的“苗人”,跨國分布在不同的國家境內,缺乏共同的政治機構基礎,是否還可以稱之為“苗族”? 遷出去的“苗人”,他們是否只是苗族中的一個支系Hmong人,還是多個支系?
從“民族與族群”兩者概念的關聯(lián),中國苗族以及東南亞各國“苗人”群體的實際情況來看,這些跨國分布在不同國家的“苗人”群體,缺乏共同的政治機構基礎,并且他們遷出之時皆在中國民族識別之前。因此,把他們稱之為“苗族”是不恰當?shù)摹?/p>
此外,對于遷徙到東南亞的“苗人”群體,有的學者將他們稱之為“Hmong人”。其理由是這個名稱來源于他們的自稱,作為中國苗族的一個大支系,他們是從云南遷出去的。事實上,從中國遷徙到東南亞的“苗人”有兩條路線:一條是從中國云南遷入東南亞;另外一條是從廣西進入。雖然在東南亞各國“苗人”的口碑文化資料里,其族源可追溯到貴州。但貴州為內陸省,不與東南亞接壤,若以貴州為發(fā)端,也要途經云南、廣西。而在廣西或從廣西遷出的“苗人”群體,他們之中可能含有中部方言自稱為“qa nau”、“mhu”的支系。故而筆者認為,把遷移到東南亞的“苗人”群體稱之為“Hmong人”,不足以囊括全部。他們之中不僅包含了自稱為“Hmong”的支系,也有自稱“qa nau”、“mhu”的群體,甚至還包括了其他的族群。顯然,用“苗人”這個概念也許更寬泛、更具包容性一些。
但在中國的學術傳統(tǒng)或者一些學者的譯介作品里,學者又往往居于本土的實際情況而以中國的“民族”標準去劃分那些已經融入西方世界且發(fā)生變遷了的族群,從而把問題帶向另外一個極端。這顯然在無形之中陷入了“民族中心論”的巨大誤區(qū)。
實際上,這些居住在東南亞各國的“苗人”群體,他們與中國的苗族群體不大一樣。在中國語境下,“苗族”這樣的一個族稱,是經過國家政治認定的群體。它在政治上,包括在族稱命名原則上是平等的,且具有一定的自治自主權利。它更多地強調其政治的內涵,將之稱為“苗族”完全符合中華民族多元一體的實際要求。而在東南亞各國,他們從屬于不同國家,雖然在他者的構建中呈現(xiàn)出不同的認定,但在族源、宗教信仰、語言、生活習俗等一系列文化上卻強烈地具有一種“自覺為我”的自我認同。因此,“族群”的概念比“民族”更加適用于描述東南亞苗人的狀況。
資料來源:中國民族報(2010-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