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嬰兒出生后,首先進入個習俗化了的小環(huán)境,在那里充滿了禁忌的俗信等待新生兒去嚴格恪守。俗民們從此便用一系列“不許說”什么、“不許做”什么、“不得侵犯”什么、“不得違抗”什么等等禁忌俗信教養(yǎng)嬰幼兒。這種俗信的支配功能和隱喻性的俗信不同,它沒有用人物故事的正反形象為證發(fā)揮勸導或誘導的啟發(fā)作用,而是以武斷的禁止的指令去約束對象,進而促使對象建立起自律心理和行為準則。這種俗信的武斷性異常突出,它不表現(xiàn)禁止和忌諱的任何理由,只強調(diào)必須遵守的規(guī)定性以及違禁后果的嚴重性,從而使這種俗信具有相當大的威懾力。正是那些俗信中有關違禁后果的神秘暗示和警告,有效地支配著俗民們的行為。
中文的“禁忌”與英語的“taboo”或“tabu”、漢字音譯“塔布”是最相近的詞語,其含義主要是“禁止接觸”。它是一個武斷的俗信概念,最早出于中太平洋波利尼西亞土語,其原始的含義是:人類生活在最平常的世俗世界中,而人類和所說的各種神圣世界之間還沒有經(jīng)過協(xié)調(diào),所以決不可任意接觸,否則就是違禁,就會導致危險。在這里,所禁止接觸的是各種神圣物或神圣場所。在對原始部落的調(diào)查中發(fā)現(xiàn),所謂“神圣物”并沒有和“非神圣物”對立的概念,原始神靈、部落頭領、敵人尸體及其靈魂都是“神圣物”,都有人們不得接觸的禁忌。以后,在人類學和民俗學中才衍生出“圣潔的神圣物”和“不潔的神圣物”或者“吉祥的神圣物”和“不吉祥的神圣物”之別,也就是現(xiàn)在的“神圣物”和“不潔物”之別。所以,現(xiàn)在的禁忌俗信是對“神圣物”和“不潔物”不得接觸的武斷性概念。對神靈、對祖先、對鬼魂、對邪祟都有禁忌俗信,其中也包含有與禁忌迷信難解難分的部分,這些民間禁忌俗信都具有對民間生活支配作用的基本功能。
禁忌的警戒作用在民間日常生活中十分明顯,它明確警告行為人認真恪守禁律,小心翼翼,不可疏忽大意,隨時隨地要防止由于違禁而可能遭到的懲罰和報應。尤其是在農(nóng)耕祭祀中的禁忌,在漁業(yè)祭祀中的禁忌,在狩獵活動中的禁忌,在放牧活動中的禁忌,以及在民間節(jié)日、廟會的重大禮儀活動中的禁忌,孕育誕生或婚姻喪葬的重大儀禮活動中的禁忌,都是俗民生活中必須遵守的律條。人們確信:只要不去沖犯和玷污“神圣物”,同時也不被“不潔物”所玷污和祟惑,就會獲得持續(xù)不斷的吉祥平安,就會求得好命好運的長存。人們相信,遵守禁律,護衛(wèi)好“神圣物”,就會得到意想不到的報償,因此,“神圣物”對于俗民來說具有很大的誘惑力,從而誘使人們無以復加地崇拜“神圣物”。同時,人們又對“神圣物”的神秘力量表現(xiàn)出極度的恐懼,從而膜拜在“神圣物”的腳下,祈求它不要給自己帶來兇險和厄運。在大多數(shù)情況下,俗民們對于不潔、不祥的“神圣物”采取避忌和遠離的態(tài)度,以防遭遇邪祟的侵害。
在我國多民族的禁忌俗信傳播中,還有相當多的俗民生活在對禁忌“魔力”的敬畏之中,許多調(diào)查結果一再證實了禁忌俗信在俗民日常生活中還起著一定的支配作用,切不可等閑視之。我們沒有理由低估禁忌俗信的支配功能,只要現(xiàn)實生活中還有傳統(tǒng)習俗環(huán)境及俗民群體存在,不論禁忌俗信的總量在代代傳承中被淘汰了多少,淡忘了多少,解禁了多少,那些存留下來的、有適應性的、貼近日常生活的禁忌,像民間的飲食服飾、住房建房、婚嫁喪葬、節(jié)慶廟會、交通交易等等的諸多行事中,禁忌俗信依然在明里暗里發(fā)揮著它原有的支配作用。
資料來源:中國民族報(2006-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