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諾族的婚姻一般要經(jīng)過“巴漂”“巴寶”“巴勒和巴里”三個階段。即愛情的初級階段、公開階段到同居階段?!鞍推睘榛Z語,即秘密地談情約會階段,“巴寶”為愛情由秘密轉入公開的階段?!啊屠铡切缘淖非螅芍弊g為求愛。女性同意男性私下提出的同居要求,付諸實踐后就叫‘巴里’。戀愛的三個階段有機組成,缺一不可,而且是循序漸進,最后才通向婚姻?!屠铩菓賽鄣母呒夒A段,是走向正式結婚組織家庭的必經(jīng)步驟,沒有這個重要步驟就談不上結婚組織家庭”。就算青年男女在同居后感情不融洽分手了,大家也不會干涉或歧視,他們可以選擇重新戀愛結婚。正是基諾人存在現(xiàn)代人所稱的“試婚”,因而能夠接受在正式結婚前就生下的孩子,并與結婚后生的孩子享有同等的權利和地位。
基諾族家庭婚姻的基礎是性愛,沒有愛情的婚姻家庭在基諾族來說是不可思議的。在決定是否步入神圣的婚姻殿堂時,愛情是至高無上的考慮因素,并有著無與倫比的決定力量。這種具有民族性的愛情價值取向已在基諾人心里根深蒂固,不可替代。基諾人即使在同居后,甚至在婚后也允許重新選擇。女性也好,男性也好,都不認為自己比以前“掉價”,別人看待他們也一如既往。在這種婚戀觀的背后,基諾人相信孩子是女神創(chuàng)好的,未婚先孕的孩子也應該得到尊重,于是一出生同樣要給孩子取名字,不能被妖魔帶走。未婚先育的孩子可以和地位極高的舅舅一起連名,可以看出基諾人對女神的尊重和對生命的愛惜。他們認為,未婚先育在生孩子時需要繁縟的過程,但是卻代表了神的意志,未婚的產(chǎn)婦和孩子獲得了與婚后生育者相同的地位,未婚生下的孩子在家庭中也不會因為血緣的因素而受到歧視。基諾族的婚姻過程雖然復雜,要遵循很多的習俗。但是從給孩子取名的過程中也可以看出,基諾族是一個既有自己婚姻準則,但也是一個尊崇生命的民族 。
參考資料:
1.牛江河:《基諾族婚戀習俗的心理內(nèi)涵》,中央民族大學學報,1996年。
2. 姜媛:《基諾族“連名制”及文化內(nèi)涵探析》,普洱學院學報,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