氏族,鄂倫春語稱為“穆昆”,即同姓人。也就是同一男性祖先的后代,有說九代以內,也有說十代以內,是血緣團體組織。每個成員對長輩都有穿孝的義務。女子出嫁后仍然屬于娘家氏族的成員,要帶著“娘家的神”——木刻的“納吉勒博日坎”來保佑自己。娶來的妻子一時尚不能算做本氏族的成員,沒有資格參加氏族大會。若丈夫故去,兒子尚未成年,可允許其列席旁聽氏族會議,但沒有發(fā)言權和表決權。只有當她做了婆婆以后,才能得到丈夫氏族的認可。
每個氏族都有自己的“阿嬌儒博日坎”,每次穆昆大會都要供奉本氏族共同的祖先神。有些氏族由于過于龐大或難于解決婚姻問題而分化成兩個或幾個氏族,這些分化出的氏族與原來的氏族的祖先仍是一個,仍然供奉一個祖先神。“穆昆”有自己的氏族墓地,稱為“穆安”。氏族成員死后,無論距“穆安”多遠,都要將尸體運回按輩分順序安葬于“穆按”內。如果實在無法運回,可暫時安葬在死亡地,但日后一定要將其遺骨撿回,裝木匣葬于“穆安”。
氏族長被稱為“穆昆”?!澳吕ミ_”依據(jù)氏族習慣法管理氏族和處理氏族內一切事物。族譜是文字檔案,記錄著全氏族每個家族、家庭及成員的基本情況,所以氏族長必須要認真負責保管好,并且要按時添寫氏族內出生和死亡情況,還要定期向全體氏族成員宣讀和講解族譜,使其能夠一代一代傳承下去。實行族外婚制是每一個氏族成員都必須要嚴格遵守的,一旦發(fā)現(xiàn)氏族內婚姻或氏族內通奸者,過去按習慣法,氏族長有權進行審問、拷打甚至處死。同時還要解決氏族內青年男女的婚姻問題。本氏族與他氏族成員確立婚姻關系,須經(jīng)雙方氏族長批準,否則婚姻無效,也不能結婚。
“穆昆達”還要負責管理生產(chǎn),處理氏族內各種糾紛,對青少年進行道德規(guī)范教育,代表本氏族同其它氏族交往及處理氏族間糾紛等。遇有獵場轉移、搬遷等較大問題時,氏族長可以綜合大家意見,有權最后定奪。對于違反和破壞族法族規(guī)的人,氏族長有權對其實施懲罰。
烏力鄰 楊光海攝影
“穆昆達”在“穆昆”內不享受任何特權,同其他成員一樣參加生產(chǎn),分配時也不比別人多得?!澳吕ミ_”如果得到氏族成員擁護可以終身擔任,不稱職或發(fā)現(xiàn)其有什么損害氏族利益和聲譽的行為,氏族成員可以隨時撤換他?!澳吕ミ_”不能世襲,但他的兒子如果有孚眾望,亦可當選為“穆昆達”。
氏族大會是“穆昆”的最高權力機關。氏族大會通常三年召開一次,遇有突發(fā)事件或緊急情況,也可以召開臨時會議。開會的具體時間和地點,由“穆昆達”派人通知全體氏族成員。每個氏族成員都非常重視氏族大會,所以接到通知后,都能自覺自愿地帶著獵物,準時前往參加會議。
氏族大會由“穆昆達”主持,主要內容是祭祀“阿嬌儒博日坎”、宣讀族譜、討論族籍變更、氏族合并和氏族分化等問題。對嚴重違反和破壞族法族規(guī)或屢教不改者,經(jīng)氏族大會討論決定是否開除其族籍。對長期脫離氏族而又杳無音訊者,經(jīng)氏族大會討論,可以除名。
參考資料:內蒙古自治區(qū)編輯組《中國少數(shù)民族社會歷史調查資料叢書》修訂編輯委員會《鄂倫春族社會歷史調查》,民族出版社,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