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克多·特納是蘇格蘭人,象征主義人類學家。二戰(zhàn)應征入伍,服役期間接觸到布朗和米德的作品而對人類學感興趣,戰(zhàn)后學習人類學,到贊比亞的恩丹布人中做過田野。后移居美國。主要著作有:《象征之林》、《儀式過程:結構與反結構》、《戲劇、舞臺與隱喻:人類社會的象征行為》、《從儀式到劇場:人類游戲的嚴肅性》、《表演人類學》、《叢林的邊緣:體驗人類學》、《一個非洲社會的分裂和延續(xù):恩丹布農村生活的研究》、《憂苦的鼓聲:贊比亞恩丹布人宗教程序的研究》、《恩丹布儀式的啟示與預卜》等。
特納研究了恩丹布人的政治穩(wěn)定性是如何維持的,重點研究了它的儀式,儀式在恩丹布人社會中起著重要的作用,它是一種調整手段,因為舉行儀式時,經常是許多村落的人都來參加,超越了單個村落內部界限,這樣可以表達恩丹布人的社會價值觀念。恩丹布人的社會是一種重復的社會制度,社會內部的沖突和矛盾是通過定期的儀式,才得以遏制,所以沖突并不引起結構上的變化(將儀式看做恢復社會平穩(wěn)和穩(wěn)定的政治手段)。
在對儀式的社會功能進行分析后,他開始從象征意義方面探討恩丹布人的儀式體系,認為榮格關于符號與象征之間區(qū)別的觀點是正確的,即符號是一種已知事物的類似代表,象征相對地講是一種對未知事物的表達。
特納對象征的本質屬性以及象征研究的方法進行了論述:第一,象征的本質特征是他的兩極性,其一級,是具有一種自然和生理特點的象征代表物,它們都與一般的屬于感情方面的人類體驗有關,其另一極,是一類與社會組織的原則,與社會結構固有的道德規(guī)范和價值觀念有關;第二,象征具有多義性與統合性的性質,前者指的是每一個象征都是最簡明的形式來代表許多事情,后者指的是對彼此矛盾或相異的觀念和事物的某種統合。一般來講,越是主要的或占中心地位的象征,越具有多方面的含義或能夠代表和統合更多的東西;第三,針對象征意義的探索過程,他提出的三個層次的方法:(1)當地人對儀式、象征的解釋層次,包括當地儀式專家和普通人的解釋;(2)儀式、象征的應用含義層次,即通過觀察分析儀式、象征如何被舉行,操作和應用而獲得的意義;(3)象征的地位含義層次,即把象征的意義看做是由它與其他象征在一個整體、一個格式塔中的關系所決定的,這種完形的各部分是作為一個整體系統而獲得各自的意義的。
特納認為,恩丹布人的象征主要指的是社會存在的基本需要(狩獵、種植、生殖)和公共生活中所依賴的大家共有的價值觀。
資料來源:
[1]夏建中.文化人類學理論流派:文化研究的歷史[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7.
參考資料:
[1]宋蜀華,白振聲.民族學理論與方法[M].北京: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199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