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彩頭
過去京族青年男女的婚姻多由父母包辦,雖有少數(shù)人在勞動中自由戀愛,但必須徵得父母的同意才能結(jié)婚。訂婚的過程比較復(fù)雜,首先要把男女雙方的年庚拿去算命,若命合,男方則把女方的年庚存起,否則交給媒人退還女方,此種做法稱為“合同生”。然后將年庚放在祖公神案上去檢驗吉兇,叫作“定彩頭”。若在檢驗時間內(nèi),有家畜傷亡或碗碟破壞,則認為不吉,便將年庚退還女方;若安然無事,則認為吉祥,可以成婚。
拜禮
結(jié)婚這一天,新郎打扮一新到女家去,先拜女家的祖先,后拜岳父母。拜畢,新郎將檳榔拿出敬奉岳父母及叔伯嬸母,由叔伯贈與紅包,禮畢回家。新郎回家后方能派二男二女到女家去接新娘,同時還派一小童去女家通報結(jié)婚典禮的時辰。這時新娘身著盛裝,用紅綢遮住面部,由親兄弟背出門外,再由女家二男二女合同男家二男二女接親人,一同陪著新娘到男家。在新娘到了離男家不遠的地方,男家預(yù)先鋪好席子讓新娘從上面走過,然后拜祖公,又叫“拜堂”。拜畢,進洞房。當天晚上,新娘由陪嫁的親姐妹一、二人陪著過夜。新婚后第三天,新郎新娘帶著紅糯米飯、兩塊豬肉、兩只雞,到女家拜見岳父母,住一晚后回男家,叫“回朝”。至此,全部結(jié)婚過程結(jié)束。
京族青年男女的戀愛方式比較獨特,當男青年相中某位姑娘時便會互相對歌。如果雙方情投意合,便分別去找“藍梅”(媒人)來,將各自想好的一首情歌,請她代為傳唱給對方,同時還送去一只描有花草等彩色圖案的木屐。在“藍梅”傳歌引線時,如果男女雙方互相遞送的彩色木屐合在一起正好是左右一雙,那么這對情侶就算是“天意中”結(jié)成了,如果木屐不配對,就認為“天意中”他們“命相”不合,便“無緣”相聚。
京族家庭實行一夫一妻制,嚴禁姑表通婚和族內(nèi)通婚。京族人對訂婚和結(jié)婚非常重視,在禮俗方面也相當講究,要經(jīng)過測八字、定彩頭、以定聘禮、“送日子”“哭朝”“開容”、迎親、拜堂、回朝等諸多環(huán)節(jié)。
京族離婚時,只要雙方同意,就由男方寫一張離婚書交給女方收執(zhí)為憑即可。寫離婚書不能在屋里寫,要到屋外草坪上寫,寫完后把筆硯一起扔掉,認為留著它是不吉利的,怕以后還會再離婚。若是女方提出離婚,則由女方將男方“過禮”所花的費用或全部或部分退還男方;若是男方提出,女方就無須退還,但要男方出具離婚書,這樣她既可回娘家住,也可再嫁。寡婦改嫁時,要退一些身價錢給公婆或夫家叔伯;否則,別人不敢和她結(jié)婚。改嫁不能從家中出門,必須到圩場或樹林中等候迎娶,以免家中再發(fā)生什么不祥之事。20世紀50年代,因為有了《婚姻法》,京族傳統(tǒng)婚姻中的許多清規(guī)戒律都逐漸被廢除了,許多習俗禮儀也隨著社會的變革,或消失,或發(fā)生了改變。